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
为有效遏制耕地撂荒,充分挖掘保供潜力,近日,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遏制耕地撂荒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完善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推动将统筹利用撂荒地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耕地撂荒情况跟踪监测和督促检查,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耕地撂荒问题仍然突出的地区进行通报约谈,与相关项目资金和支持政策相挂钩。
在本次农业农村部下发的《意见》中,我们发现国家要把现有荒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利用。《意见》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耕地资源用足用好。要坚持分类指导,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同时发挥政策导向作用,释放价格信号,健全补贴机制,完善保险政策,加大创业支持,提高种植比较效益。
《意见》要求要建立信息台账,制定统筹利用撂荒地具体方案,将平原地区撂荒地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对丘陵地区撂荒地,宜粮则粮、宜特则特。要强化政策扶持,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要加快设施建设,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将具备条件的撂荒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尽快修复因灾损毁的撂荒地,对撂荒地开展地力培肥,加快适合丘陵山区农机装备研发制造。要规范土地流转,促进撂荒地规模经营。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遏制耕地撂荒的自觉性。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总结遏制撂荒的经验做法,曝光耕地撂荒典型案例,营造全社会遏制耕地撂荒的浓厚氛围。
可是,地有了,谁来种植?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到城镇的务工率已经超过了70%,也就是说,村里没剩多少人。也就造成了之前的“地荒”现象。由于农村人口大量流入城镇,本地人口缩水,面对一片片无人耕种的田地,不少村民显得心有余力不足。
农业生产托管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农业生产中的耕、种、防、收等全部或部分作业环节委托给有能力的农业生产性服务组织完成的农业经营方式,是社会化服务直接服务农业和农户最现实最简洁的方式,是实现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重要经营模式,是实现服务规模经营的有效方式。
而在《意见》中,也明确强调了要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产权交易市场,引导长期外出务工、家中无劳动力的农户流转土地经营权,指导流转双方将防止耕地撂荒要求纳入流转合同内容。要加强指导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外出务工和无力耕种的农户提供全程托管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技术指导服务,使农业生产技能弱的农户尽快熟悉技术,提高生产能力。
政策的出台和支持,无疑会把农业托管模式带入新的风口,农村大量的荒地需要有托管机构进行维护,把土地资源合理利用起来,这样不仅能提高农村生产力,也能培育托管模式的新产业,打破一家一户承包地的界限,实行集中连片作业,增加了耕地面积,有利于机械作业。而外出务工的农民也可以放心在其他地方务工,解放了当地劳动力,带动产业链条良性发展。
2020年5月,河北省农业农村厅、省供销合作总社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模式的指导意见》提出,为带动小农户进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河北省将大力推广全产业链托管、菜单式多环节托管、股份合作分红、股份托管并行、专业化托管、供销社为农服务6种主要托管服务模式,重点抓好100家省级示范托管服务组织、“二十强”服务品牌培育和15个省级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示范县建设。
1月23日,山西省农业农村厅与建行山西省分行签署山西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金融支持战略合作协议。
根据合作协议,自2021年开始,建行山西省分行每年将预留20亿元以上的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融资额度,支持保障全省农业生产托管领域的融资需求。双方将通过农业、政务等数据资源共享,创新“产业互联网+大数据+金融”支农模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金融支持工作。从3月开始,屯留等10个首批试点县区将享受到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金融支持。
2020年12月,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发布消息表示,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农业强省”建设的部署,省农业农村厅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签署了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金融支持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据介绍,该行每年预留不低于15亿元的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融资额度,用以支持保障生产托管社会化服务的融资需求。
2020年4月,山东省农业农村厅下发了《关于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全力做好抗疫情促丰收的通知》,要求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专业化、经营组织化、技术集成化等优势,打赢抗击疫情总体战,全力服务春季农业生产,为丰产丰收打下坚实基础。开展生产托管服务要与脱贫攻坚统筹结合,向贫困村、贫困乡镇倾斜,精 准帮扶贫困人口,有力地支持产业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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