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办、农
关于印发《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农办、农业农村(农牧、农业)厅(委、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水利厅(局)、税务局、银保监局、林草厅(局)、供销合作社、扶贫办:
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决定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现将《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农业农村部
市场监管总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水利部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林草局
供销合作总社
国务院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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