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10亿元!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通知,将在47县(市、区)组织实施这项工作!

栏目:政策信息 来源: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时间:2019-09-02 关键词:

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 2019 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在全省 47 县(市

 近日,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布关于印发《河北省 2019 年度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在全省 47 县(市、区)组织实施季节性休耕,每亩补助 500 元,总投资 10 亿元。

 


安排实施面积 200 万亩

 

2019 年度,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安排本省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规模 200 万亩,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相结合,计划在 6 个市和雄安新区安排实施面积 200 万亩,预计减少农业灌溉用水 3 亿立方米。
试点区域

 

在地下水超采区的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市和雄安新区的 47 个县(市、区)组织实施。

 


耕方式

 

在井灌区连续实施季节性休耕,改小麦、玉米一年两熟为只种植雨热同季的玉米、油料作物和抗旱耐旱的杂粮杂豆等作物一年一熟,实行“一季休耕、一季种植”,减少地下水用量。季节性休耕期间支持农民种植油菜等绿肥作物,不浇水,不收获,下茬作物种植前直接翻耕入田,减少地表裸露,培肥地力。 
补助标准和方式

 

(一)补助标准。季节性休耕试点每亩补助 500 元。

 

(二)补助方式。所需资金结合中央财政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补助资金统筹安排。按照先实施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进行,验收合格后,通过“一折通”或“一卡通”兑现到实施季节性休耕的农户。

 


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任务表

单位:万亩、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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